离婚析产主要遵循以下
五项基本原则:
首先是均等原则,即针对夫妻共有的财产,双方享有平等待遇的分配权。
其次是优先倾向保护子女和女性利益的原则,由于父母
离异可能会给
未成年人的未来生活带来不良影响,因此在进行
财产分配时应充分考虑到子女的教育以及日常生活需求,为
抚养子女的一方尽可能分配更多的资产,以满足子女的切实需要。
再次是
离婚过错
损害赔偿原则,如果婚姻关系的解除是由某一方存在过错引发的,受损一方有权要求
责任方支付相应的
补偿金。
然后是经济援助原则,即在离婚的情况下,若其中一方因生活上的困难而陷入困境,另一方应该从自身拥有的财产(包括住房等)中提供适当的经济支持。
最后是损害赔偿原则,这一原则涉及
民事侵权行为所导致的损害赔偿问题,具体的适用要视案件实际情况决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
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
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
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