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签署
房屋租赁合同时,务必要留心关注以下几个重要事项:
首先是要仔细审视出租方所提供的
房产证明文件以及其有效
身份证件;
其次,务必询问清楚租金中所包含的具体项目,如水电费、采暖费、燃气费以及物业管理费用等,以便明确各方应承担的责任及义务;
再者,还需敦促出租方在房屋正式出租之前,先结清所有相关的水、电、暖、燃气等杂项费用;
接下来是关于
租赁期限、租金数额、支付租金的日期以及
付款方式,都必须详细地加以明确规定;
最后,关于租赁房屋能否进行
转租事宜也不容忽视,根据现行法律
法规,
承租人若征得
出租人的书面许可,方可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方。
反之,如果未经出租人允许擅自进行转租的话,出租人则保留有解除该
租赁合同的权利;
此外,我们还应该在协议中约定各类违约事件及相应的
违约责任承担问题。
双方任何一方未能按照
合同条款履行自身义务或
履行义务不足时,依法应当承担继续
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承担相应损失等一系列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
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
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
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