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双方
协议解除的情况,我们允许在一定程度上附加一些必要的前提和条件。
然而,如果是根据法律规定进行的解除操作,那么就不被允许额外附加任何条件了。
具体来说,以下几种情况都可能导致
法定解除:
首先,当一方
当事人长期拖延履行其主要
债务,并且经过我方的多次催促之后,仍然未能在合理期限内完成
履行义务;
其次,如果另一方当事人存在严重的拖延履行债务或其他违约行为,以至于无法实现合同的根本目的;
最后,还有其他一些特殊情况也可能导致法定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
解除合同:
(一)因
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
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