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诈骗案件中
涉案金额为2000元的情况,不予以
立案,主要原因在于这个金额尚未达到我国
刑事法律有关诈骗罪的立案门槛。
依据现行
法规,个人实施诈骗行为导致公私财物损失价值超过人民币3000元时,会被认定为触犯
诈骗罪,并且须立案开展调查和
追究责任人的司法责任。
然而,若是诈骗所得仅2000元,那么这就视为违反了
治安管理秩序的行为,将面临最高十天至十五天的
拘留权力,同时还有可能需缴纳最多500元的罚款。
至于情节较为严重者,其
拘留期限可延长至十五天,罚款数额也可能提升至上千元。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的第二百六十六条中明确指出,诈骗公私财物达到一定数额,将会受到具体年限不等的
有期徒刑、
拘役或
管制的
刑事处罚,
罚金与之匹配。
而若涉及金额更高,甚至存在其他严重情形,则刑期从三年及以上计划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进行判罚,附加相应罚金。
如再升级到更为恶劣的情况,刑期将上调至至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乃至无期
徒刑,参照刑法相关规定,还可能同时面临没收部分或全部财产的
附加刑。
其中,如出现其他特殊状况,则另行处理。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第四十九条规定,任何形式的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
敲诈勒索以及故意损坏公共或私人财物的
违法行为,均应接受五天以上至十天以下的拘留惩罚,最高需要支付高达500元的罚款;
如情节较为严重,拘留期限可延长至十天以上十五天以内,罚款额可以提升至1000元左右。《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