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5月1日这一天起,在我国的广大疆土上,全面开始推行将营业税统一变更为
增值税的试点工作。
具体来说,包括建筑行业、房地产行业、金融行业以及日常消费服务业中的所有营业税纳税人均被纳入到此次试点的工作之中,他们所缴纳的税种也由原来的营业税转变为了现在的增值税。《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
退税、
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
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
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
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
代扣代缴、代收
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