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众多情况下,
补充协议的法律效应通常可以贯穿整个合同执行过程,然而,在此方面如有特殊的规定,那么上述结论将不再适用。
所谓“补充协议”,其含义是针对原合同进行补充或变更,换句话说,它是对原合同的修改和完善。
假如补充协议中的条款在内容上与原合同存在分歧或无法一致实施,此时应以补充协议的具体条文为依据来解决争议。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原合同明确规定不可更改的部分,即使在补充协议中有对此条款进行修改的表述,也不会产生
法律强制力。《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
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
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的
强制性规定,不违背
公序良俗。
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
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