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是无权扣留他人物品且此举属于
非法行为,便极有可能触犯
刑法中的
侵占罪。
然而,涉及到具体案件时,还须依据所涉物品之市场价值进行衡量与评估。
关于侵占罪的
犯罪客体,法律明确规定仅包括三类特定财产:
其一,系指委托本人或他人经管的财物;
其二,则为他人物品遗失时之物件;
最后,则是他人埋藏于地下或隐藏之财产。
侵占罪,全称为“侵犯性质占有他人财产”罪行。
其基本含义是:
以非合法手段占有他人委托本人或他人托付的财物、
遗失物或是他人深藏地底的财产,
涉案金额达到一定数额后,若依然拒绝归还,即构成该
罪名。《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
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
处罚金。
将他人的
遗忘物或者
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