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案件的法定
诉讼时效严格限定为三年,这是从
当事人意识到或理应意识到的权益遭受侵害以及相关
责任人已知或应当已知之日开始算起的。
然而在法律
法规设有另外特别规定时,应当以该规定为准确定
诉讼期限。
需要注意的是,从权益受侵害之日算起到超过20 周年,请求权将会进入不受保护的范畴;
但如果存在特定的情形,人
民法院有权基于请求人的申请决定将
诉讼时间延长。《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
民事权利的
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