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离婚纠纷中,申请
监护权者——通常是女性,若要成功争夺到
子女抚养权,便可参照此种情况判断自身具备否决条件:
一、原则上,未满两周岁的子女应当随母亲生活;
二、倘若子女年满两周岁,并在评估是否满足以下任一条件下,有望争取到更大的
抚养权机会:
(1)女方进行了绝育手术或者出于其他特殊原因无法再孕生育;
(2)女方
抚养孩子的时间较男方更长,迁徙孩子生活环境可能会对孩童身心发展产生显著影响;
(3)女方无其他子女,而男方却具有其他子女;
(4)当女方抚养孩子时,能给孩子提供良好的成长环境,且男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无益于子女的身心健康;
(5)男女双方抚养孩子的条件大致相当,都希望孩子跟他们共度时光,然而当子女长时间跟随外祖父祖母生活,且外祖父祖母有意为孩子成长尽心尽力帮助女方照顾,也是个有利于
抚养权争夺的因素;
(6)在八岁以上孩子自主选择和谁一起生活的情况下,有可能决定女方成为最后的
抚养者。《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
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
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