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份婚姻
解除协议书中,必须详细说明以下重要内容:
首先,当务之急是具体描述参与协议签署的各方
当事人的
个人信息,例如他们的姓名、性别、年龄、现居住地及
结婚证件号码等必不可少的元素。
其次,协议应阐述清楚两方当事人关于本次
离婚行为无疑义且都经过深思熟虑后的明确意愿表达,这也是不可或缺的原素。
然后,对于
子女抚养问题的处理,也就是在离婚以后,谁将会有权力对子女行使关爱责任,并且何时支付相应的
抚养费用?如何确保子女得到及时的照顾和关爱?这些都要在协议中有清晰的表述。
同样,还要明确子女的探望方式与频率。
接下来重点讨论的是
共同财产的分配问题,包括家庭住宅、各类家居用品、现金存款甚至债权等各类资产该如何进行公平的划分?最后,我们必须关注到夫妻双方需要承担的共有
债务的负担比例。
此外,还有一些其他的细节事项,例如为生活贫困一方提供经济支持的方式、时间等,也都需要在此份协议中做详细的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
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
离婚协议,并亲自到
婚姻登记机关
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
债务处理等事项
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