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满足
当事人自愿离婚这个前提条件之下,办理
离婚手续的速度相对较快。
首先,如果当事人之间已经达成了
离婚共识并签署了
离婚协议,便可以前往
婚姻登记机构
递交离婚申请。
紧接着,经历30天的冷静期之后,即可正式办理
离婚登记手续。
其次,若选择通过
诉讼途径解决离婚事宜,就需要历经法院的调解以及审理过程。
通常来说,这一过程的耗时为3至6个月之久,并且须由当事人提供证明
夫妻感情破裂的确凿
证据。
如果未能满足上述条件,法院很有可能会裁定不予批准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
民法院提起
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
重婚或者与他人
同居;
(二)实施
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
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
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