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们需要明确地指出,对于开展
信用卡欺诈行为者,若是
犯罪所得金额达到相应标准,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将面临以下
处罚:
即予以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的
刑罚,同时还需支付二万元以上至二十万元以下的现金罚款;
如果犯罪所得金额巨大,或者存在其他恶劣情节,那么其则会被处以五年以上至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要缴纳五万元以上至五十万元以下的额外罚款;
若是犯罪所得金额极为巨大,亦或者存在极其严重的其他情节,那么施害者将会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乃至无期
徒刑的更为严厉的惩罚,同时也要承担五万元以上至五十万元以下的现金罚款或是被没收所有财产的后果。
在这其中,具体的惩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1)借助
伪造的
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或利用
虚假身份证明获取的信用卡进行
欺诈活动;
(2)使用已经失效的信用卡进行欺诈活动;
(3)非法
窃取、擅自盗用他人信用申请的信用卡;
以及(4)恶意透支信贷额度并进行欺诈的行为。《
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
【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
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窃取、收买或者
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
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