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所购置房产的增值部分,应被视为夫妻合并享有的
财产权属范畴之内,当面临
离婚之时,夫妻双方皆享有平等分割该财产之权利。
依照我国现行立法框架,
离婚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
夫妻共有财产,须经双方协议共同处置;
若无法达成共识且需要司法裁决的,则由人
民法院依据实际情况,遵循照顾子女、保护女方及无辜方权益利益三大原则,作出公平合理的判决解决方案。《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
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
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