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
正当防卫是指在面对正在发生的非法侵害时,为保护社会整体利益或捍卫自己以及他人的生命安全、
财产权益免遭侵害而采取必要行动,且其间产生的有意识的损害属于正当防卫,不应承担相应的
刑事责任。
然而,针对“被威胁提前
防卫是否属于正当防卫”这个问题,我们需要根据具体情境进行分析。
首先,如果仅仅存在口头恐吓,尚未付诸于实际行动的话,此时还未出现正在进行的
违法犯罪行为,因此也就无法提前进行正当防卫。
其次,倘若已经实施了明确的危害行为,例如持有锐利器械等工具进行威胁,那么此时便可视为正在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并极易导致严重后果。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认为有必要采取提前进行正当防卫的举措。《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十条【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
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
处罚。
对正在进行
行凶、杀人、
抢劫、强奸、
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
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
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以上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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