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您所关注的交强险垫付问题,我们在此提供以下详细说明。
在完成垫付操作之后,请务必妥善保管保险公司出具的相关凭证以及您自行垫付费用的收据、发票等资料,以便于未来向保险公司进行理赔申请。
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当被保险
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导致本车人员及
被保险人之外的第三者人身伤亡或
财产损失时,保险公司将依据其法定职责,在机动车
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对受害方进行
赔偿。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
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
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
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