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若需签订
婚前财产协议,可在
结婚登记当日前往民政局进行备案,但并非必须采取公正手续。
若欲申请公证,正规流程应为申请公证机构处理。
在此过程中,需提供如下所需材料:
个人
身份证明文件,例如居民身份证、户籍本等;
已婚夫妇申请
财产公证须附上婚姻证书;
以及涉及商议条款之相关财产所有权证明,诸如
房屋产权证或尚未取得正式
产权证的
购房合同及支付费用收据。
另外,需提前草拟并提供一份详尽的约定协议,并确保该协议包含以下重点信息:
当事人姓名、性别、职业、居住地址等基础
个人信息;
财产种类、数量、价值、状态、权益归属等项目;
以及关于上述
婚前财产的
使用权、维护保养、处分权等方面的规定。
通常,双方当事人应预留签名及达成协议的日期部分以供
公证人员进行详细审查及修正,然后方可在公证人员面前签署确认。《公证法》第七条公证机构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可以在县、不设区的市、设区的市、直辖市或者市辖区设立;
在设区的市、直辖市可以设立一个或者若干个公证机构。
公证机构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