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的
合同转让需同时满足以下几个重要原则和条件:
首先,必须基于合法有效的
合同关系作为前提条件。
若该合同实质上并不存在或已被宣布无效,亦或是已被解除,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发生的任何形式的转让均属无效。
其次,此项行为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
法规所设定的转让步骤及流程。
对于那些需通知相对方的情形,则应依法履行通知义务;
而涉及到需要征得相对方同意的场合,须事先取得其明确同意方可进行转让;
再者,根据相关规定需要办理审批、登记等相应手续的,建议
当事人应按照要求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此外,应当确保此次转让行为符合国家、社会公众的整体利益,同时所涉及的转让内容也务必是合法合理合规的。
最后,转让方与受让方就转让事宜达成一致并签订正式协议,所述协议还须符合
民法关于
民事行为有效性的规定。《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
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