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在
婚姻存续期间、
离婚之际以及离婚之后所涉及的财产问题,我们需要依据具体情况选择相应的法律援助措施。
首先,当您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察觉到另一半私自进行了财产转移时,您有权向当地人
民法院申请对
共有财产进行合理划分;
其次,在离婚进行
财产分割之前如若发现对方存在此类现象,在分配夫妻双方
共同财产的过程中,可考虑对实施财产转移行为的一方予以适当减少或者完全不予分配;
最后,如果在离婚之后才发现对方在
离婚前曾有过财产转移的行为,您同样拥有权利向人民法院提出
诉讼,请求重新对
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
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