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六个月大婴儿
抚养权所属问题,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通常规定由其母亲直接作为
抚养人照料,但若母亲存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形,则父亲有权直接抚养该婴孩,医院方面将应父亲的申请
协助执行,具体如下所示:
首先是1.母亲患有长期无法治愈且可能危害到子女身体健康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较为严重的疾病,因而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会产生诸多不便之处。
其次是2.母亲抚养能力有限,未能尽到抚养责任,而父亲强烈希望子女能与其共同生活,那么在这种特殊情况下,人
民法院应当做出同意的裁决。
最后是3.出于某些其他的原因,使得子女确实不适宜与母亲继续共度时光,比如居住环境或是家庭氛围等因素。
除此之外,如果父母双方愿意达成协议,同意让孩子由父亲直接抚养,并且承诺这不会对子女的健康成长产生任何负面影响,那么,根据这个协议条款,人民法院亦可以作出同样的裁决予以认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四条
离婚案件涉及未成年
子女抚养的,对不满两周岁的子女,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的原则处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二)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五条
父母双方协议不满两周岁子女由父亲直接抚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