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严重违反公众治安且严重威胁社会
公共安全的犯有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和公用电信设施罪者,应给予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
有期徒刑处罚。
所谓的“
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即是指故意以破坏正在使用过程中的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等公众安全基础设施为目的,对公共安全造成潜在危害或实际损害的
犯罪行为,这类
犯罪属于典型的以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作为特别破坏目标的影响社会安定的
犯罪类型。《
刑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
危害公共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