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行法律制度并未明确规定发生
交通肇事案件后的
报警期限,但值得关注的是,若报警过迟,则可能致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及时进行交通事故调查取证工作,进而影响到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工作的开展。
同时,随着案件时隔时间不断延长,相关
证据的收集亦将愈发困难。
因此,长时间未报警或提供有效证据的交通肇事案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往往难以予以受理处理。《道路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二条
当事人未在
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条的规定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并告知当事人;经核查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或者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管辖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