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有18万款项作为首付款支付完毕,若是由于开发商方面所应承担之责任因素导致
购房者做出
退房决定的话,那么退房者无需支付任何
违约金,而是可以向开发商提出理赔请求。
概括地讲,以下几点可以被视为此类案例中的关键问题点:
1.开发商未能按照双方早先在
购房合同中所约定之交房日期准时进行房屋的移交;
2.开发商在开发过程中未能完备相关开发许可证等重要文件,从而导致整个
合同效力受损;
3.开发商在未征得购房者同意的前提下单方擅自对房屋设计进行调整修改;
4.房屋实际面积与合同上承诺的面积之间的差异超出了3%范围;
5.房屋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以至于影响到其正常用途的发挥;
6.房屋归属权尚存疑问,例如涉及到
抵押、联合建设或其他形式的
经济纠纷;
8.
房屋所有权登记的办理工作未能及时跟进落实;
当购房者出于自身原因主动选择退房时,理应对开发商支付相应违约金。
然而,如果在购房合同中有明确条款规定违约金事项的,便应当遵照该条款执行;
反之,则双方可就违约事宜商议并寻求妥善解决方案。《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
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
民法院或者
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
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