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动
辞职,通常是指在离职过程中并非出于个人主观意愿而发生的状况。当出现以下情形时可能会面临被动辞退的风险:首先,雇主未能按照双方签订的
劳动合同约定履行相应的
劳动保护或
劳动条件职责;其次,雇主无法按时且足额地向员工支付应得的
劳动报酬;再次,无论何种情况,雇主都没有依法为其
劳动者缴纳相关的
社会保险费用;同时,如果雇主制定的公司规章制度违反了法律
法规所设定的
基本原则,并且有损于劳动者合法利益的话也是有可能
被辞退的;最后,若雇主采用
暴力、威胁或非法
限制人身自由等
违法手段来
强迫劳动者进行工作,或者在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
违章指挥、强令劳动者冒险作业,严重危害到劳动者生命财产安全的情况下,同样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与后果。《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
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
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
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