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
破产债权纷争案件的法定
诉讼期限为三年。
此
诉讼时效从
债权人知晓或应当知晓自身权益受损以及责任方之日开始计起。
然而,若权益受损时间已经过去超出二十年,那么人
民法院将不再提供保护;
但若存在特殊情形,人民法院可以依据权利人的书面申请而考虑延长诉讼时效。《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
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