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决定不
起诉须符合以下几种条件:
首先,若相关案件属由
刑法明确规定的被告人才可
自诉的
犯罪行为,且在未受到任何形式的告知或原告撤销告知的情况下;
其次,倘若该嫌疑犯之罪行情节极其轻微,对社会危害程度不足以构成
犯罪,检察院亦无法视其为罪犯而
提起公诉;
再者,若某种犯罪行为已经超过了法律所规定的追究
诉讼时效的期限;
以及最后,假如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已经
宣告死亡等种情形,检察院也同样无法进行
公诉。《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
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
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
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
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