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当前情况而言,
丧葬费用并不具备遗产的性质,无法通过
继承方式予以处理,这主要是由于并未存在
第一继承人的相关概念。
首先,依照我国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相关规定,丧葬费用并不属于其界定的遗产范畴,因此也就无法依据
遗产继承的原则予以分配。
次之,根据法律原则和相关条款的约束,若实际所需支付的丧葬费用超过了用人单位约定支付的标准,那么超出的部分将不得从
死亡抚恤金当中予以抵扣。
然而,对于剩下的丧葬费用部分,可以根据遗产继承的一般原理予以操作,但前提是必须要优先考虑到那些依靠逝者生前生计维持生活且缺乏经济
收入来源的未成年子女或者
丧失劳动能力的
直系亲属。《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
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