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签订之日起未能履行支付义务的,可被视为撤销。
如存在以下任一情形者,撤销行为便不应界定为违约,其中一方有权利请求人
民法院对现行条款或整份合同进行调整乃至全盘推翻:
首先是基于严重误读而缔结了合同;
其次是在拟定调解协议之际出现显失公正之情形;
再者便是一方采取欺骗、威胁等手段或利用他人的困难境地,使另一方在违背自身真实意愿的情况下达成调解协议的,受损害的一方可向人民法院请求对此类调解协议进行变更或撤销。
然而若未遇到上述两种情况,那么
解除合同则可视作违约,相应的
违约责任亦应由违约方负担。《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
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
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
仲裁机构予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