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国立法中,明确定义了
涉嫌犯罪行为的定义与规范,特别涉及到
危险驾驶罪这一重大法律议题。
具体内容为:
首先,任何涉及到追逐性质、场面恶劣的交通行为;
其次是指可能对公众造成生命威胁的
醉驾行为;
再者,包括
超载运输或
超速行驶等行为,这些都是严重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典型表现;
最后,如果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进行运输,不仅
危害公共安全身心健康,也会触犯
违法之嫌。《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
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
拘役,并
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
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
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
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