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条款之规定,对于涉及
盗窃犯罪的
治安案件,公安部门有权给予
当事人五天至十天不等的
拘留处罚,同时还可附加处以五百元以内的罚款;
在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况下,则将给予当事人十天以上至十五天之间的拘留处罚,
徒刑同样可合并施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在此期间,为确保公安机关依法行使罚款权力,其必须遵循我国现行有效的法律、
行政法规之规定,
严格执行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相分离的原则;
而所收取的罚款也应全数上缴国家财政。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
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