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使债权确认权的期限即为
债权人办理债权登记手续的时间段;
而对于
债权申报的具体期限,最短不能小于整整三十天,最长也不能超过三个月的法定上限。
当人
民法院收到破产相关的申请之后,便应立即明确债权人进行债权申报的具体时段。
尚未截止的债权,须待破产申请正式受理之时方可视同已到账。
对于附有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之日起将被暂停
计算利息。《
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五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
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