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住院
医疗费用(总计金额在18万元以内),我们将实施以下规定。
首先,对于住在一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患者来说,这部分费用没有设置起付线,您可以有65%的报销权利;
其次,若您选择入住二级医院,那么起付线设定为300元,可以获得60%的
报销比例;
最后,如果您选择在三级医院接受治疗,起付线为500元,您可享受55%的报销额度。
进一步解释说,门诊特殊病的病人在每个年度内,有300元的起付线,并且其最高支付限额与住院报销的标准完全相同。
需要指出的是,特殊门诊病种中包括但不仅限于:
肾透析、肾移植术后抗排异、癌症的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以及疼痛治疗、糖尿病、肺心病、红斑狼疮、偏瘫、精神疾病、血友病、肝移植术后抗排异、癫痫、再生障碍性贫血以及慢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等。
值得注意的是,一年内,城乡居民在一级医院(包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诊时产生的门急诊费用,起付线设立为800元,最高支付限额为3000元,此外还会有30%的报销补贴。
希望这些信息对您有所帮助!《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八十三条国家建立以基本
医疗保险为主体,商业健康保险、医疗救助、职工互助医疗和医疗慈善服务等为补充的、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国家鼓励发展商业健康保险,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健康保障需求。国家完善医疗救助制度,保障
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获得基本医疗服务。
第八十四条国家建立健全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协议定点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协商谈判机制,科学合理确定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标准和支付方式,引导医疗卫生机构合理诊疗,促进患者有序流动,提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