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亲属在各领域
诉讼中具有特殊身份地位,具体包含如下人士:第一,在
民事诉讼方面,近亲属指的是已婚夫妇、亲生父母与子女以及兄弟姐妹以及前两代至曾孙辈的
直系血亲群体或
旁系三代以内的亲属关系;
其次,在
刑事诉讼领域中,近亲属主要包括丈夫或太太,父母、儿女以及手足同胞等亲人间的亲近关系;
最后,在
行政诉讼层面上,配偶、父母、子女及其兄弟姊妹以及曾祖父、曾祖母及其他有
抚养赡养义务的亲属均可归为此范畴之内。
值得关注的是,不同类型诉讼中,法律对于近亲属范围的界定存在差异,有时候曾祖父、曾祖母这样的先辈也会纳入近亲属范畴之中,但在某些特定案件中又不予以考虑。
所以,我们务必深入理解并把握各类诉讼之间的差异,以便准确地确定何为近亲属。《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五条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
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
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
家庭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