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机动车被合法授权给特定人员行驶并引发交通事故的情况下,机动车所有人通常无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然而,当机动车所有人对于事故的产生负有部分过失时,他们就必须和机动车实际使用者共同分担法律责任了。
此种情况下的过失是指机动车所有人明明知晓机动车实际使用者并不具备驾驶资格或处于
酒后驾车状态,却仍然将车辆予以出借;
或者机动车所有人明知车辆存在安全隐患,却依然将其出借等等。
《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
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