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案件侦破的初期阶段,公安部门有权依法对
犯罪嫌疑人进行询问。
对于询问过程中的每一个细节,都应严格按照规范予以记录和整理,即制作讯问笔录。
并且,在讯问完成之后,被讯问人需要仔细核对笔录内容,确保无误后再签名或者盖章确认,从而将其作为对该名人士
处理决定的重要依据之一。
同时,公安部门也有责任在
拘留人员后的24小时内,对其进行必要的讯问工作。
若在调查过程中发现不应采取拘留措施的情况,必须立即解除拘留状态,并向
当事人发放相应的
释放证明文件。
《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
公安机关对
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