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未婚情侣在进行
同居生活时,假设在某项具体财产问题上产生争议,首先应由他们
当事人双方自行协商解决;
若此类协商无法达成共识或者已经破裂,则可以考虑向上诉法院提
起诉讼。
在司法实践中,“同居”这一术语通常被用来描述两个相互关爱的异性之间暂时性的居住性质。
在此期间,无论是男方还是女方均有权利提出结束这段关系,从而终止
同居关系。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
当事人提起
诉讼仅请求
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
裁定驳回起诉。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
财产分割或者
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