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未满18岁也是有可能触犯故意
伤害罪的,其关键在于是否实施了针对性的
故意伤害行为且导致了
轻伤及以上程度的
人身损害结果。
然而,对于此类
未成年人而言,法院将依据其实际年龄界定是否需要承担相应的
刑事责任。
在这种情况下,已年满十六周岁的
犯罪嫌疑人应被追究刑事责任;
若已满十四周岁但未满十六周岁的犯人,如在实施故意伤害行为时致他人重伤或死亡的,亦应受到相应的
刑事处罚;
至于那些已满十二周岁但未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如果因故意伤害罪致死或使用极端残忍手段使他人重伤甚至造成严重残疾,且情节恶劣,经过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后
提起公诉,则需为此类行为负责。《
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
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
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
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
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
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