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
夫妻债务纠纷之际时,应明确区分夫或妻所承担之
债务是属于
共同债务还是单方
个人债务。
若属于夫妻共有债务,则此等债务理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倘若
离婚之时对于这些债务的分割无法发生共识,
当事人有权向具有
管辖权的当地法院提出
诉讼,并请求进行宣判与分割。
然而,针对夫妻中任何一方名下的私人债务,仅应有该方夫妇独自负责承担,他方
债权人均无权对此类未主张款项作出索要。《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
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