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经营所得倘若被用作家庭生计之需,必定需要借助于家庭财产来偿还
债务。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所有
家庭成员都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每个家庭成员所持有的
个人财产,严格来说,都是其通过自身努力获得的劳动收入及各项合法方式获取的来源,包括但不限于
遗产继承、礼品赠送、遗赠受益、货物买卖、物物交换、权益添加、产品增益等等。
这些属于财产所有者的个人财产拥有独自占有权、
使用权、收益权以及处理权,而非所有者的其他家庭成员则无法肆意行使或处置这些财产。
家庭
共有财产广义上是指在家庭共同生活关系持续存在的过程中,由所有家庭成员共同创造并共同获得的财富。《
民法典》第五十六条
个体工商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无法区分的,以家庭财产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