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父母
再婚之后,他们仍然要承担起对未成年子女的
抚养责任。
尽管父母之间的婚姻关系已经结束,但他们与孩子之间的亲子之情不会因此消散。
离婚以后,不管子女由父亲还是母亲来直接抚养,他们都仍然属于两个人共同的后代。
无论是
离婚前后,父母始终保留着对子女的
抚养权、教育权以及保护职责。
关于
抚养费用的支付期限,通常情况下会持续到子女年满18岁为止。
如果是16岁或者以上且已经依靠其自己的劳动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并且能够保障当地一般生活标准的,那么父母就可以停止向其支付抚养费用了。
然而,如果出现以下几种情形,理论上子女有权请求有经济能力的父母增加抚养费用,甚至可以让法院出面进行干预:
(一)原本的抚养费用根本无法满足子女生活所需;
(二)由于子女患有疾病或在校就读,实际花销已经超过原
定金额;
(三)存在其他充分的合法理由证明增加抚养费用是正当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