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
盗窃罪的未遂案件,仅当特定情形出现时方给与
刑事惩罚。
其针对的是失主的贵重财物或国家的珍贵文物这一类特殊目标。
但是,对于其他类型的盗窃未遂行为,法律则没有予以严格的刑事惩罚。
这是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十三条所规定的原则:
犯罪已着手实施但因罪犯自身意志之外的原因无法达到既定目的者被视为
犯罪未遂。
在此前提之下,法院可以参照对既遂案的
量刑标准,依法对未遂案从轻或
减轻处罚。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且数额达到一定程度或者具有
多次盗窃、
入室盗窃、携械盗窃以及
扒窃等严重行为的,将面临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的
处罚,同时需承担
罚金的责任。
若是涉及
数额巨大或者存在其它严重情节的,则可能会面临三到十年的有期徒刑和罚金的双重处罚;
倘若盗窃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存在其他极其严重的情节,那么被告人将会面临十年乃至无期
徒刑,同时还需要承担相应的罚金或
没收财产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
已经着手
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
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
入户盗窃、携带
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