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涉及存放在银行内的款项,在婚姻关系出现破裂之际,我们必须率先明确其中是否包含了夫妻各方的
共同财产或仅为单方的私有财产。若其被确认归属某一方私人所有,那么在
离婚之后,这些资金将继续保留在原属方手中。然而,若这类资金被判定为夫妻双方
共有财产的话,那么在离婚过程中,夫妻二人有权先行就如何合理分配这部分存款进行自发的磋商;倘若协议无法达成共鸣或者存在分歧,那么他们便可选择向法庭提交
诉讼请求,交由法庭依据法律规定来做出公正裁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
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