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
取保候审与
刑事拘留这两种法律程序,我们需要明确区分它们之间的不同点。
2、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中的相应规定,取保候审可以视为一种特殊的
刑事强制措施,专门应用于
刑事案件的侦查、
审查起诉以及审判阶段之中。
它主要针对那些尚未被正式
逮捕或者已经被逮捕但后续仍需
变更强制措施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为了避免他们逃避侦查、
起诉和审判活动,相关部门将会责令这些人员提出
符合条件的保
证人或者缴纳规
定金额的
保证金,并且还需要出具相应的
保证书,承诺保持随时听候
传唤的状态。
同时,这种措施也能确保他们不会被
羁押或者能够暂时解除法律对他们的羁押。《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