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离婚程序启动之前,如果有一方试图通过
转移财产来损害另一方的权益,那么处于不利地位的一方可向法院
申请财产保全措施,以便有效地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
在此过程中,务必密切关注并收集充分的
证据以揭示对方隐蔽的财产转移手段,这些相关证据可在日后的
离婚诉讼中提交至法院质证使用;
一旦能够充分证明对方存在恶意的财产转移行为,则在正式分割
夫妻共有财产之时,相关法律将可能倾斜保护受害方,使其获得更多或全部的应得份额。《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
夫妻共同财产,或者
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
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