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
医疗事故后续治疗费用
赔偿比例的问题上,国家相关
法规明确定价为:
医疗事故全责方应当承担百分之百的
赔偿金额;
主要责任人应承担百分之六十至九十的赔偿金额;
次要
责任人需支付百分之二十至上四十的赔偿金额;
针对于轻度过错,其赔偿金额占全部损失的比例不可超过百分之十。
当然,具体赔偿额度将视医疗事故产生的负面影响而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制定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的明确规定,医疗事故中的
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可划分为以下四个等级:
1.完全负责:
指医疗事故所导致的损害结果100%直接源于医疗过失行为;
2.主要责任:
此情况下,医疗事故造成的损害结果多半源于医疗过失行为,其余一些因素则起到次要作用;
3.次要责任:
即医疗事故所引起的损害结果主要源自其他外部因素,仅医疗过失行为起到了次要作用;
4.轻微责任:
医疗事故所带来的损害结果几乎全部源自其他外部原因,而医疗过失行为仅仅发挥了微弱的作用。
在此类情形中,赔偿给受害患者的全部
经济损失不得突破百分之十。《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1、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赔偿全部损失的100%)2、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赔偿全部损失的60-90%)3、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赔偿全部损失的20-40%)4、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赔偿全部损失不超过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