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试用期内解雇员工的事宜,以下是一些具体限制性规定:
首先,如果用人单位决定在
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必须向
劳动者充分解释并说明理由,以此来确保程序合法合规。
其次,针对劳动者方面的问题,在满足以下任意一种情况时,用人单位可依法行使解除权:
第一,劳动者在试用期中的表现未能达到公司所设定的录用标准;
第二,劳动者存在严重
违规行为,违反了公司内部规章制度;
第三,劳动者在职期间严重渎职,
利用职务便利谋取个人私利,给企业带来了巨大
经济损失;
最后一种情况则是指劳动者在履行本职工作的过程中,还与另一家用人单位保持着
劳动关系,这种行为对当前所在公司的正常业务运转产生了不良影响,而且经过公司提出意见并要求其改正后,仍然并未得到及时纠正。《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
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
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