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和惩治销售有毒、有害食品
行为犯罪,颇为严格且需分阶段处理。
罪名是以在销售食品过程中故意掺杂、掺假或者明知不符合卫生要求而销售等理据来定性,具体体现在所提供的食品中含有对人体健康具有严重毒害作用的非食品类原料。
据相关法律规定,贩卖
有毒有害食品罪的
量刑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对于
初犯或者情节不甚恶劣的罪犯,将被判处
有期徒刑五年及
罚金;
其次,对于那些对
消费者身体健康带来严重威胁或者其他严重后果,例如致
人死亡等等,则将被处以有期徒刑五年至十年并罚金;
最后,若引起
人员伤亡或其他极其严重后果,如家庭破碎等,则可能将面临长期
徒刑、无期徒刑甚至
死刑,同时仍然需承担相应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
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