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嫁妆是否能被判定为个人
婚前财产,务必依据实际的状态进行精细化的分析与处理。
比如在正式登记
结婚前,由女方家庭所赠送的嫁妆,可以被确定为是对女方个人的婚前个人
赠予。
然而,在婚后才设立的嫁妆,应被视为对夫妻二人的共同赠予,此时嫁妆便具备了
夫妻共同财产的属性。
当然,若在两者之间另有约定并生效的话,那么嫁妆权力的最终归属也应依照约定来予以确认。《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
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
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