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您需要通过法律程序
办理离婚手续,以下是一些详细的步骤和注意事项供您参考:
首先,请您撰写一份简洁明了且符合法律规范的
离婚起诉状。
接着,您还需准备各项
诉讼所需的
证据材料,其中通常包括能证实您
个人信息的
结婚证、孩子的出生证明、户口簿等证件,以及关于财产清单、
债权债务等方面的书面资料。
在准备充分后,您可携带上述文件前往被告
户籍所在地或其常住地的法院进行
立案起诉。
在立案庭,工作人员会对您提交的
离婚案件进行初步审查,确认是否予以受理,同时也会收取相应的
诉讼费用。
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的相关规定,当夫妻中的任何一方
提出离婚请求时,都可以先寻求相关组织进行调解,若调解无果,则可直接向当地人
民法院提起
离婚诉讼。
而人民法院在审理此类离婚案件时,必须先行进行调解,若经调解发现双方感情确实已经破裂,无法挽回,那么调解无效的情况下,应当依法准许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
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
重婚或者与他人
同居;(二)实施
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
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
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