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行为被视为违约性质,然而并非所有情况下都需承担支付
违约金的责任,而仅需承担因离职给所在单位带来的实际
经济损失。
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
劳动者在
试用期间如有意提前结束与用人单位的
雇佣关系,只需提前向单位发出预告声明,即可实现
劳动合同的解除。
倘若劳动者系自愿选择结束劳动合同,那么企业则无需为此付出任何
赔偿。
然而,对于那些未经事先通知就主动选择
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企业有权依照规定向其索取
赔偿金作为对经济损失的弥补。
具体而言,
赔偿金额将从劳动者的个人
工资中扣除,但每位劳动者每月至少要留存四分之一的薪水,以免赔偿之举影响他们的基本生活需求。
如果经过核算,扣除后的剩余工资尚不足以负担起本地的月
最低工资标准,则劳动合同定义的违约金应当按月最低工资标准支付累加。
反之,只有在特殊情形才可能触发支付违约金的责任,例如:
1)劳动者违反服务期义务的,应当按照事先约定向企业支付违约金。
但此项违约金的额度不应超过企业为了提供培训所花费的费用;
2)如劳动者负有保护商业秘密的责任,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
保密协议中约定劳动者在离职后的禁止活动范围和时间限制,同时还须承诺按照约定定期向劳动者发放
经济补偿金。
倘若劳动者在这些范畴内存在
违规行为,用人单位便可以据此向其索偿违约金。
此外,除上述附加条件外,劳动者在入场时还必须提前以
书面形式告知用人单位,在接受过一段时间的
实习期之后方可正式成为
合同工。《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
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