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租赁协议中,若
承租方因违反相关条款导致该协议的宗旨和主要功能无法实际执行,则出租方有权依法宣布解除此份协议。关于
解除协议的权力性质,它被视为一种形成性权利,只需通过
书面形式向承租方发送相应通知即可生效。当解除协议的通知送达至承租方之时,本份租赁协议便正式解除。倘若承租方对于解除此份协议持有不同意见或疑虑,双方中的任一方皆可按照法律规定诉诸人
民法院或
仲裁委员会,由其负责裁量并确认解除协议行为的有效性。在解除协议之后,基于合同而产生的种种权利与义务亦将随之结束。《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
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